发表时间: 2024-03-14 17:16
关于中型以上货运车辆
区域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就大中型货车城区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型
重、中型货车(以下两种中型货车除外:1.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2.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
二、特定对象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三、限行区域
县城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不含上述路段)围成的区域以内所有道路。
四、限行时间
每日06:00----22:00。
五、通行方法
限行区域内货物进出,建议通过轻型、微型货车转运,因重点工程建设、涉及民生的物流等特殊需要须进入限行路段的车辆,可向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六、处罚规定
《通告》生效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中型以上货运车辆限行区域及道路外围设置禁令标志,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本通告自2023年9月16日起施行。
南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3日
来源:南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胡佳惠